联系我们

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电话:0571-85785049
传真:0571-85785035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175号联锦大厦A座1601

项目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海宁市尖山新区圩区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2519日,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海宁市黄湾镇尖山圩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施工单位(浙江鸿翔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组成。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面积6.3万亩,区内地势低洼,现状排涝为排江闸自排,当暴雨期遭遇外江高水位时,排涝能力明显不足,严重影响新区防洪安全。因此,为提高尖山新区的防洪排涝能力,完善流域排涝体系,保证尖山新区的防洪安全,并改善水环境,经研究,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海宁市黄湾镇尖山圩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为:

1、强排泵站工程设计排涝流量为40m³/s,采用5x 8m³/s的布置,出水布置采用箱涵结构,外设2x 4m挡潮闸。

2、头二圩水闸。净宽6.0m,单孔布置。

3、水利工程管理信息标准化建设面积为800㎡。

2018109日,海宁市尖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海宁市黄湾镇尖山圩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尖管[2018]65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20181219日,项目开工建设;

2020831日,项目完工;

202091日,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常运行后,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2021928-929日及20211214-121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二、工程变更情况

相比环评阶段,本项目实际位置、性质、工艺均未发生变化,实际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本工程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本工程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1工程施工期间和建成后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如下:(1)雨季前完成开挖工作,减轻水土流失。(2)开挖土方及淤泥暂存过程中均进行苫盖,周边设有填土草袋及围栏维护,减轻水土流失;土方和淤泥均用于后期回填。(3)严格队伍组织和管理,未对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植被进行破坏,尽量保留了河道两侧植被。(4)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均进行绿化。

2、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措施

① 噪声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如下控制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尽量不同时施工且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不施工。(2)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减少设备在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噪声3)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建设隔声棚或单面声屏障。(4)对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文明施工教育,装卸作业时材料不从车上往下扔,采用人扛下车和吊车吊运,避免增加人为噪声的影响。(5)控制运输车辆夜间运输,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附近区域后减速行驶,减少鸣笛次数。

② 扬尘

施工期现场采取了如下主要措施进行扬尘控制:(1)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采取洒水、冲洗、苫盖、围挡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施工现场扬尘的影响。加之泵站及水闸现场靠近水体,土方湿度较大,不易起尘,因此施工现场扬尘影响不大。(2)限制施工区域内车辆行驶速度小于5km/h,有效减少场地内扬尘。(3)及时清扫场地,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以及施工车辆的清洁,减少扬尘。

③ 水环境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现场采取了如下水污染控制措施:(1)设置临时环保厕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委托外运达标后排放。(2)施工现场开挖明沟及一组简易隔油沉淀池,混凝土拌和废水、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明沟收集后自流入隔油沉淀池进行加药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部分回用于道路冲洗、混凝土拌和等,剩余部分排入周围河道。隔油沉淀池的少量上层浮油收集后外运处置。生产废水达标后排放。

④ 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期采取了如下处置措施:建筑垃圾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在临时贮存场地统一堆放,运送至填埋场做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垃圾桶等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3、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措施

① 噪声

泵房采用地下全封闭结构,水泵选用低噪声型号的水泵,最大限度降低水泵运行时噪声。

② 污水

本项目运营期全部为生活污水,由于泵站所处位置无法纳管,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③ 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固废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建设及试运行阶段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及投诉现象。

四、验收监测结果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现场监测,确保生产装置工况稳定、运行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含75%)的情况下进行本项目已稳定运行,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地表水

营运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泵站2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于泵站所处位置无法纳管,生活污水收集排入化粪池后,由清运队伍定期清理化粪池,并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量小,对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根据附件4监测报告,项目建成后,内河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优于原环评监测值,说明本工程改善了内河水质

2噪声

本项目闸站日常均处于关闭状态,仅排涝期间开启。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主要为泵站运行产生的噪声。泵房采用地下全封闭结构,水泵选用低噪声型号的水泵,最大限度降低了水泵运行时噪声。同时泵站管理处四周进行绿化,采用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方式,尽可能减小噪声的影响。根据监测结果,泵站四周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固废

泵站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管理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管理处已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能强化内河水体循环,提升水环境质量。另,项目建成后,已对项目临时占地及管理范围进行绿化,有利于改善泵站内生态环境。

五、验收总体结论

海宁市黄湾镇尖山圩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严格管理,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综上所述,海宁市黄湾镇尖山圩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具备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建议予以验收。

六、建议

加强日常对泵站设备的巡查,切实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工程运行稳定。


公示时间:2022.5.19-2022.6.16

公示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