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云路北侧、规划路东侧地块位于海宁市周王庙镇,北、东至钱塘江学校,南至石云路,西至规划路,占地面积2024m2,地块原用途为农居和农用地。根据《海宁市周王庙镇钱塘江学校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拟开发为中小学用地(A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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