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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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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7000吨高端压延膜项目

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316日,经营范围为:新型膜材料、塑料制品、合成材料(不含危险化工产品)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结合我国薄膜材料产业前景较好的行业背景、高端薄膜材料市场需求日益旺盛、国家产业政策利好,以及企业具有自研技术等多方资源优势的情况下,现投资39600万元,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海市路西侧、听潮路北侧新建厂房,购置压延生产线、包装机、PVC传输系统等设备,预形成年产47000高端压延膜的生产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1),该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53塑料制品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环评类别确定为报告表。我公司受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评价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任务。受托后,我单位即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与监测,并收集了有关资料,同时征求环保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编制完成了此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料搅拌产生的粉尘压延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本项目粉碎及混合是在全密封设备内进行粉尘最终散落于车间地面上。因此粉尘的影响仅局限于车间内部,对外界基本上不会产生影响压延生产线会产生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是VCM(氯乙烯)、非甲烷总烃、HCl。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8.10 t/a,排放量为5.07 t/aHCl产生量为4.28 t/a,排放量为4.28 t/aVCM产生量为0.315 t/a,排放量为0.315 t/a本项目设有四个压延车间,八条压延生产线,压延生产线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处理15米高空排放,收集效率按90%计,单台风机风量按50000 m3/h,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按80%,在此基础之上,不会对周边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供热采用天然气导热油炉,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几乎不含灰份、硫份,在燃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很少,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NOX燃烧后废气经15米高空排放,排放量为3.97 t/a不会对周边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预测,项目投产后,厂界四周昼间、夜间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废水纳入污水管网后由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属于间接排放,评价等级判定为三级B。根据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的设计参数分析,该工程服务范围主要为尖山新区的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本项目废水水质简单,废水量排放较小,且目前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尚有处理余量。因此,本项目废水进入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在时间和容量上完全可行。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和废品综合外卖处理;废包装材料综合外卖处置包装桶、废油剂废导热油和废抹布委托有危废资质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

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7000高端压延膜项目拟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海市路西侧、听潮路北侧新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属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中的负面清单范围内,且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经相关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噪声经降噪隔声处理及车间平面合理布局后也能够达标排放,预测分析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基本上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因此,本报告认为,在全面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和防范措施后,并做好三同时及环保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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