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宁市依晟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位于海宁市袁花镇陆曼司桥 87 号 2 号车间(租用海宁龙飞集热管有限公司厂房)。企业总投资 288 万元,拥有喷水织机 128 台、整经机 2 台、倒卷机 3 台以及配套盘头、棕丝、钢筘等设备,形成年产 2000 万米服装用粘合衬坯布的生产能力。企业于2015年11月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宁市依晟纺织有限公司年产 2000 万米服装用粘合衬坯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12月通过海宁市环保局备案,备案文号:海环袁备[2015]71号。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时会产生危废、生产设备略有减少等情况,企业于2020年11月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宁市依晟纺织有限公司年产 2000 万米服装用粘合衬坯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
项目于原环评备案日起开工建设安装原环评及备案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于2020年9月建设完工。
企业自主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海宁万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11月17 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企业自查,本项目相比原环评主要变化情况如下:喷水织机数量减少3台;外购的涤纶丝上含有少量矿物油,喷水织造过程中部分矿物油随水流进入生产废水中;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池处理会产生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固废,油泥已委托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喷水织机生产到一定年限需要使用机油定期润滑,机油使用量少,产生微量非甲烷总烃;企业内不再设有食堂。以上情况已在补充报告中进行了说明。
根据实际调查发现,环评报告及补充报告提出的项目性质、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为喷水织机织造过程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监测报告,本项目废水排放水质可达标。
2.废气:企业目前不再设食堂,即不再排放食堂油烟废气。
由于企业实际投产过程中,喷水织机使用一定年限后需定期使用机油润滑保养,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企业机油用量较少,且喷水织机为常温作业,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量甚微,不对其做定量分析。非甲烷总烃经车间通风措施后,对车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建议企业加强车间通风,并保证换气次数在每小时6 次以上,以改善车间操作环境。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主要为喷水织机和整经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各生产设备设置于车间内,车间采用混凝土实墙结构,具有较好的隔声效果。各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均采取了减振措施,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厂区内部以及厂界四周种植了绿化带,提高了隔声效果。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丝,员工生活的生活垃圾及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和油泥。废丝外卖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专业机构处置;污水处理站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现场监测,确保生产装置工况稳定、运行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含75%)的情况下进行,本项目已稳定运行,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出口和生产废水出口中的各污染因子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2的三级标准,NH3-N、总磷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1的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丝收集后外卖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油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收集后委托专业机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可做到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5.总量控制
企业年废水排放量为13410吨,废水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671吨/年,氨氮为0.134吨/年,符合海环袁备[2015]71号批复中的总量控制值。
五、验收总体结论
根据对本项目的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可得,本项目在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废气排放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噪声达到国家有关标准限值,固废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处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海环袁备[2015]71号批复以及补充报告中提及的措施,因此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建议予以验收。
六、建议
1、要求继续加强固废的管理,做好各类台帐。
2、建立健全各项企业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建立企业环保台账。加强职工环境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落实环境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污染治理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3、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定期委托监测技术部门对治理系统各环节的治理效果进行抽样检测,以便及时调整维修,保持系统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各项污染物达到相应的标准排放。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日到2020年12月28日
举报电话:(0573)723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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