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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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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长安镇盐仓圩区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0年114日,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组织召开海宁市长安镇盐仓圩区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环评单位(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施工单位(杭州萧山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成。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河网水质等综合利用功能,促进产业全区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改善海塘保护区的防洪排涝工程,经研究,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建设海宁市长安镇盐仓圩区整治工程,主要包括新建配套排涝泵站及附属工程、圩区内河道清淤工程即新建闸站1座,设计流量为30m3/s;涉及清淤大堤河河道4km。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海宁市盐仓圩区滨江路上,地理坐标为北纬N30°21′10.35″ 东经E120°24′38.74″,东侧紧邻钱塘江,西侧紧邻大堤河项目总投资为3395.93万元,环保投资为3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9%

2016年3月27日,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意长安镇盐仓圩区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投[2016]70号)同意该项目建设;本项目于20161212日开工建设,2018115日,项目完工;2018615日,正式投入试运行。

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930-101 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与《海宁市长安镇盐仓圩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审批内容相比本项目新建一座强排泵站,设计流量为30m3/s,与环评审批内容一致;清淤河道4km,环评审批内容为清淤河道13km,实际清淤量相比环评审批量有所减少。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于2015年委托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宁市长安镇盐仓圩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海宁市环保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海环长审[2016]1号。环评审批后,经海发改投[2016]70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海发改投[2016]70号文件中批复工程量为:新建泵站1座,设计流量为30m3/s,清淤大堤河约4km。实际建设工程量与海发改投[2016]70号文件批复内容一致,即新建强排泵站一座,设计流量为30m3/s,涉及清淤大堤河约4km

相比环评阶段,本项目实际位置、性质、工艺均未发生变化,排涝泵站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未发生重大变更,河道清淤范围相比环评内容有所减少,淤泥沿河道就近堆放,后期用于附近地块回填加高,相比环评内容,不会产生进一步的不利环境影响。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本工程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本工程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1工程施工期间和建成后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如下:(1)本项目在 2016 年 12 月开工,2017 年雨季到来前已经完成土地开挖工程,大部门开挖面已经硬化,有效控制和减轻施工期水土流失产生量。(2)开挖土方及淤泥部分于场地临时堆放,用于后期回填。堆放前剥离临时堆放区表土,表土保存并用于后期堆场区域覆土。土方暂存期间严格苫盖,尽可能远离河道,边坡较小,尽量压实,周边设有填土草袋围护;淤泥就近沿河道及河道旁空地晾晒,用于后期周边场地填筑,淤泥晾晒期间,四周采用填土草包拦挡。(3)施工期开展了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对施工队伍严格组织和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未对施工区外的植被造成破坏。(4)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均进行绿化。

2、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措施

① 噪声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如下控制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尽量不同时施工且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不施工。(2)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减少设备在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噪声3)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建设隔声棚或单面声屏障。(4)对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文明施工教育,装卸作业时材料不从车上往下扔,采用人扛下车和吊车吊运,避免增加人为噪声的影响。(5)控制运输车辆夜间运输,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附近区域后减速行驶,减少鸣笛次数。

② 扬尘

施工期现场采取了如下主要措施进行扬尘控制:(1)泥浆运输罐车装料过程中派专人对现场进行打扫,施工现场定期进行洒水抑尘,每日有专人进行清扫。(2)建筑工地周边设置围挡,土堆、料堆均采用抑尘网等进行覆盖。(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并对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工地出口设有车轮冲洗装置,做到车轮不带泥砂出场;运输散料的车辆进行封闭式覆盖。

③ 水环境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现场采取了如下水污染控制措施:(1)设置临时环保厕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委托外运达标后排放。(2)施工现场开挖明沟及一组简易隔油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明沟收集后自流入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部分回用于道路冲洗、混凝土拌和等,剩余部分排入周围河道。

④ 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期采取了如下处置措施:(1)针对建筑垃圾,设立专门的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地,及时密闭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2)生活垃圾由垃圾桶等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3、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措施

① 噪声

泵房采用地下全封闭结构,水泵选用低噪声型号的水泵,最大限度降低水泵运行时噪声。

② 污水

本项目运营期全部为生活污水,由于泵站所处位置无法纳管,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③ 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固废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建设及试运行阶段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及投诉现象。

四、验收监测结果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现场监测,确保生产装置工况稳定、运行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含75%)的情况下进行本项目已稳定运行,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地表水

营运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泵站管理人员一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由于泵站所处位置无法纳管,生活污水收集排入化粪池后,由清运队伍定期清理化粪池,并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量小,对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根据附件5监测报告,现内河水质各项指标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 类标准。由原环评,大堤河水质原属于劣Ⅴ类,说明本工程改善了内河水质。

2噪声

泵站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主要为泵站设备的运行产生的噪声。泵房采用地下全封闭结构,水泵选用低噪声型号的水泵,最大限度降低了水泵运行时噪声。同时泵站管理处四周进行绿化,采用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方式,尽可能减小噪声的影响。根据监测结果,泵站四周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3、固废

泵站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管理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管理处已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能强化内河水体循环,提升水环境质量。另,项目建成后,已对项目临时占地及管理范围进行绿化,有利于改善泵站内生态环境。

五、验收总体结论

海宁市长安镇盐仓圩区整治工程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严格管理,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综上所述,海宁市长安镇盐仓圩区整治工程项目具备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建议予以验收。

六、建议

加强日常对泵站设备的巡查,切实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工程运行稳定。


公示期:2020年11月4日-12月1日

举报电话:(0573)7234213

公示文件下载:
海宁市长安镇盐仓圩区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海宁市长安镇盐仓圩区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验收签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