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总投资25500万元,在所拍卖辉埠新区A2018-3地块(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新区辉埠村)新建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模具、检测设备及其他设备,采用混凝土拌合供给系统、布料振捣系统、养护系统、成品输送系统、附件安装等生产工艺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1.6万立方米PC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本项目主要产生粉料罐顶呼吸孔及库底粉尘、混凝土搅拌粉尘和锅炉废气等大气污染物。通过污染物的治理,大大减少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并做到达标排放。根据本环评现状监测及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正常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叠加周围同类污染源及本底值后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空气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产。由于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尚未接通,因此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由周边农户运至农田作为液态有机肥使用,不外排。待区域具备纳管条件后,则生活污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常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现状监测及相关的预测,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附近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3、固废:项目固废经过有资质单位处理及外运填埋后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经过相应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周围声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本项目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因此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常山县昇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1.6万立方米PC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位于常山县辉埠新区A2018-3地块(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新区辉埠村),项目的生产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从现状监测及预测结果来看项目实施后所造成环境影响叠加本底值后周围环境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项目的生产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公众调查满足相关要求,广大群众和企业对项目的建设还是比较关心支持的;本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较好,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机会。从环保角度分析本次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9年10月12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山县昇强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辉埠新区A2018-3地块(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新区辉埠村)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6708108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朝晖路175号联锦大厦A座16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86912007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常山县昇强建材有限公司附近的企业及敏感点居民,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调查采取在项目拟建厂区以及辉埠村、石姆岭村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示和发放调查表格,上门请个人填写,然后回收并统计结果的形式进行。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向公示所在地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委托公示所在地单位代为转达。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八、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5663816